大荔县召开环境保护督察巡查工作领导小组会议
12月9日上午,县环境保护督察巡查工作领导小组在县政府二楼会议室召开第一次全体会议,安排部署全县环境保护督察巡查工作。县委常委、副县长段洪涛出席并讲话。
会议传达学习了县委、县政府《关于成立大荔县环境保护督察巡查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和县环境保护督察巡查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中省市环境保护督察协调保障工作方案的通知》,通报了当前全县环境保护突出环境问题整改工作情况和存在问题,并对当前重点突出环境问题进行了安排部署。
段洪涛指出,开展环境保护督察工作是党中央、国务院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要充分认识中央环保督察的重要性,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省委和市委的决策部署上来,要把迎接中央环保督察组督察工作责任细化落实到具体岗位、具体人员。
段洪涛要求,要夯实督察巡查工作责任,严格落实环境保护工作“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规定,各组负责人要亲自抓,亲自办;要迅速行动,认真排查,对排查的环境问题清单,逐项整改,逐个销号;要强化督查督办,提高工作执行力,对整改工作落实不够到位的,要追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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