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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荔食品安全示范县创建迎来省级验收
作者:孙哲 来源:食安办    日期:2016-12-24 浏览

12月21日至22日,省食安委示范县验收组在省农业厅农产品质量监管局徐长林副局长的带领下深入大荔县,采取听汇报、查资料、看现场以及综合评价、现场反馈等方式,对大荔县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县创建工作进行全面验收。县委常委、副县长段洪涛,县委常委、纪委书记符浩出席了验收汇报会及反馈会,县食安办、食药监管局、农业局、水务局等相关部门负责人陪同检查。

21日,验收组首先召开了验收汇报会。全体与会人员观看了《大荔创建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县汇报片》,听取了县委常委、分管副县长段洪涛关于大荔示范县创建工作汇报,对创建整体工作有了直观的了解。验收组对照验收标准,逐条逐项查看了创建资料,并就相关工作任务完成情况进行了现场提问。随后,验收组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分组抽查了30个示范创建单位及区域,进行了现场检查。

22日,通过对我县创建工作的全面检查,验收组召开了验收反馈会。反馈会上,验收组就验收结果进行了现场反馈,对大荔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县创建成果给予了充分肯定,对我县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给予了高度评价。徐长林组长指出:大荔县委、县政府对食品安全工作高度重视,在人力、物力、财力等方面给予了充分保障,在工作体系、监管架构及制度规定等方面进行了诸多大胆且卓有成效的探索和尝试,做到了行政许可严格细致、日常监管扎实有效、执法办案精准有力、宣传培训效果显著、社会共治架构完善,全县食品安全各项工作稳中向好。同时,验收组也就检查中发现的薄弱环节和问题短板进行了现场反馈。

反馈会后,县委常委、副县长段洪涛就食品安全工作进行了表态发言。他表示,大荔县将严格对照验收标准,查漏补缺,补齐短板,修正问题,改进不足,要在“三小”综合整治、食用农产品准入制度落实、执法力度强化以及监管能力细致化等问题上,高标准,严要求。在今后的工作中,大荔将以此次示范县验收为起点,查漏补缺,夯实责任,强化监管,提高效能。要在通过省级示范验收的基础上,继续提出更高、更严、更细的要求和标准,全面提高大荔农产品食品质量整体水平,擦亮大荔“美食之城”金字招牌,用切切实实的监管实效、创建成果取信于民,惠及于民。段洪涛要求,各镇、各部门要认真反思,挖掘问题形成的原因,提出切实有效的整改措施,要建立问题整改清单,明确整改责任人,实行挂账销号,确保整改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