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两年来,大荔纪委不断拓宽案件审理工作思路,在抓好法纪教育、案例警示教育的同时,着力抓好对受党政纪处分人员的回访教育工作,把回访教育融入党风廉政建设大教育格局之中,从政治上、工作上、生活上关心、帮助受处分人员,调动了受处分党员干部的工作积极性,塑造了纪检监察机关“可亲、可信、可敬”的新形象。2013年来,该县共给予159名党员干部党政纪处分,给予回访教育46人,5名解除行政处分,1名恢复党员权利,使其放下了思想包袱,消除了抵触情绪,收到了良好的教育效果。我们的主要做法是:
一是成立领导小组,明确工作目的要求。委局高度重视对受处分对象的回访教育工作,专门成立了由分管副书记、监察局长为组长,分管纪委常委为副组长,案件审理室全体成员为组员的回访教育工作组。坚持在年初就回访教育工作进行专题研究,制定工作方案,明确责任分工,细化工作流程,为回访教育工作的顺利开展奠定坚实基础。
二是讲求实效, 做到“四个明确”。明确回访对象,由作出处分决定的机关对所有受到党政纪处分的人员进行回访教育;明确回访时间、程序,自批准党纪、政纪处分之日起,一年内对回访对象进行一次回访教育,以后视情况再次进行回访;明确回访方式,通过回访本人、单位和家庭,了解受处分人员对所犯错误的认识、对组织的想法和要求,肯定其成绩和进步,指出不足和努力方向;明确结果运用,明确把回访结论作为受处分人员恢复党员权利或解除行政处分的重要依据,作为民主评议党员、干部考察考评的重要依据,作为向组织部门提出提拔使用建议的重要依据。
三是注重帮扶,彰显组织关怀。在回访工作中,案件审理室坚持做到回访、教育、帮扶有机结合。在努力做好回访对象思想工作的同时,结合相关政策,尽力帮助他们解决工作、生活中遇到的实际问题,促使他们主动改正错误,轻装上阵。对因为组织上的原因未能妥善安排工作的,倾尽全力协调有关方面帮助解决,激发他们重树干事创业的热情,使其深切感受到组织对他们的关心和爱护,从而激发他们的热情,唤回党性的回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