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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荔县纪委把握三个“关建环节”确保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办案
作者:[db:作者] 来源:[db:出处] 日期:2014-11-08 浏览

  今年以来,大荔县坚持把“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办案作为办案工作的生命线,把握三个关键环节,严把“安全文明办案工作”质量关,确保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办案。

  一是坚持案前预防,提高办案安全防范意识。注重办案人员安全教育,每次在查办案件前,都对办案人员进行安全和保密纪律教育,树立安全、文明办案理念;加强陪护力量,组建了一支由12名纪检监察干部组成的陪护队伍,明确陪护职责,着力提高陪护人员安全责任意识和防范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建立办案安全医疗“绿色通道”,抽调大荔县医院急诊科的两名医疗骨干组成医疗救助队伍,保证在紧急情况下开展医疗救治。

  二是坚持案中监督,落实办案安全工作责任。明确办案责任制。对分管领导、室主任、案件承办人员、陪护人员要承担的责任进行细化,明确了委局领导对所包的案件工作负总责,案件主办人对办案安全工作负直接责任;强化案件查办安全监督。组成案管督查小组对谈话场所进行现场监督,发现问题当场制止和纠正,并将监督情况及时向主要领导汇报;落实保密纪律。所有办案人员自觉履行保密义务,除主管案件的领导和案件主办人员掌握情况外,与案件调查无关的人员、包括不分管案件工作的领导,一律不得过问案情。

  三是坚持案后跟踪,堵塞办案安全漏洞。对案件程序进行复核。对每一起案件查办,从信访件的受理、初核、立案和审理等各个关节进行复核,是否符合工作规定和办案程序;对案件查办进行讲评。案件办结后,由案管室对办案人员在调查活动中程序是否到位,安全措施是否落实等情况,向纪委常委会进行反馈,向办案人员进行讲评,肯定成绩,指出不足,并形成材料,作为年终考核记分的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