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荔23个社区居监会为群众保驾护航
居监会是由社区居民组成的“督查组”,以后社区的人、财、物、事有了专门的“监督员”。截至目前,我县已有23个社区完全建立了居民监督委员会,社区居监会工作也已经步入正轨,均做到了“对外有牌子、办公有场所、工作有制度、监审有印章、活动有记录”。
居监会成员通过分片联系社区居民,定期上门走访,通过社区网站、微博、论坛等途径,听取居民对社区居委会和社区工作人员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了解掌握群众关心关注的热点问题。居监会每次征询意见和建议完结后,对意见和建议内容进行归纳整理。必要时整理形成档案资料,以备查阅。
为确保社区监督工作规范、有序,大荔县纪委监察局在10月中旬,组织了相关部门负责人,对居监会的职责、权限、工作制度及相关规章制度和政策等方面进行了培训。并建立了民主议事制度、联系居民制度、工作例会制度、报告工作制度、民主测评制度等五项管理制度,确保居监会能正常运转、规范提升,切实起到为社区群众“保驾护航”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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