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陕西省人民政府决定命名大荔县为“省级生态园林县城”,这是我县继国家卫生县城、省级园林县城之后获得的又一殊荣。
大荔县省级园林县城创建以基础设施建设为突破口,以生态园林建设为重点,不断加大资金投入,高标准建设、精细化管理,取得了显著成效。全县启动实施了“五年大栽树”行动,仅2016年,全县就建成环村林带80个,栽植苗木2030万株,绿化造林4.56万亩。抢抓晚秋初冬和春季绿化季节,对城区18条道路进行了景观提升改造,城市主干道路绿地面积24.2万平方米。对五大广场、公园进行了全面植绿补绿,栽植乔木1.2万棵,新增绿化面积17.7万平方米,增加绿地面积3.3万平方米。高规格、高标准实施了东府水城项目,对所有新建项目进行了绿化同步提升,绿化面积达60%以上,植物配置与周围环境完美结合。全县园林式单位达到42个,园林式居住区11个,园林式单位和居住区比率均达到60%以上,30余家沿街单位全部实施拆墙透绿,为城市增加绿地2000多平方米。严格市容市貌管理,常态化开展环境卫生“7+1”整治和“十乱一占”专项治理活动,规范了停车秩序、梳理了架空明线,市容市貌管理实现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空挡。规范垃圾污水处理,建设了渗滤液处理设施,购置了渗滤液处理车,规范了生活垃圾处理场和污水处理厂日常运营管理,采取物理方法处置污水处理厂污泥,有效降低了含水率。
截至目前,大荔城区绿化覆盖面积达到525.43万平方米,绿化覆盖率38.07%,绿地面积达到455.1万平方米,绿地率32.98%,人均公园绿地面积8.96平方米,绿与城市协调相映,人与自然和谐共处,宜居宜业宜游的美丽大荔在秦东大地绽放异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