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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荔县召开“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会议
作者:[db:作者] 来源:[db:出处] 日期:2017-03-22 浏览

为了不断加快法治大荔、平安大荔、诚信大荔建设步伐,3月13日,大荔县召开“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会议。渭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周稷,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惠中正,县人大常务委员会副主任张方维,副县长杨小强,县政协副主席杨景梅出席会议,全县各乡镇、各部门代表及县法院班子成员、中层以上干部、执行局全体干警共计110余人参会。会议由副县长杨小强主持。

会上,县法院负责人对2017年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并提出在两年内实现以下目标:1、被执行人规避执行、抗拒执行和外界干预执行现象大幅度减少。裁判文书生效后,当事人自觉履行率达到80%以上;案件进入程序后,被执行人自觉履行率达到40%以上。2、人民法院消极执行、拖延执行、选择性执行、乱执行的情形基本消除,当事人信访反映以上问题减少90%。3、有财产可供执行案件在法定执限内的执结率达到95%以上,标的到位率达到80%以上。4、无财产可供执行案件经过充分调查取证属实,依法有序终结本次执行。一旦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的财产,案件即可恢复。申请执行人生活确有困难,依法给予司法救助,将无财产可供执行案件剔除出“执行难”的范畴。

周稷表示,此次会议的召开,充分说明了大荔县委、县政府对“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的高度重视和对人民法院工作的大力支持,也充分展示了大荔执行工作的良好业绩和成功经验,展现了执行队伍的良好风貌,为全市法院执行工作开了个好头,做出了表率,对渭南“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顺利开展将起到重要的促进作用。他同时提出四点要求:一要坚持执行工作党委领导、政法委协调、政府支持,人大监督,人民法院主办,社会各界广泛参与的主格局;二要坚持责任主体在法院的基本解决执行难的主基调;三要坚持以对标基本解决执行难第三方评估指标体系为主方向;四要坚持以加强队伍建设为主核心。

惠中正就如何做好“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提出五点意见:一要提高思想认识,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不断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站在讲政治的高度来认识这项工作,切实抓紧抓好。二要坚持问题导向,破解突出问题,认真分析研究当前执行难问题形成的原因、存在的困难和破解的思路,做到找准短板、对症下药,力求取得实效。三要深化改革创新,建立长效机制,完善执行信息化建设,完善信用惩戒机制,建立健全执行办案机制,严格制度执行。四要强化统筹协调,形成工作合力,精心谋划部署,凝聚各方力量,扎实认真做好工作。五要加强组织领导,夯实工作责任,加大对执行工作的支持力度,带头依法办事,自觉执行法院判决,加强专项督导和考核考评,切实抓好工作落实。

近年来,按照中、省、市的部署要求,县法院在县委的领导和县人大、县政府、县政协的支持下,紧紧围绕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牢牢把握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工作主线,大力推进执行信息化、规范化建设,不断创新执行机制,扎实开展各类专项行动,着力解决“执行难”问题,努力实现当事人胜诉权益。2016年,县法院执结案件1463件,执行标的额达0.918亿元,执结率为94.4%,标的到位率达到76.8%,取得了明显成效,受到省、市法院的充分肯定。

会上,县公安局、国土局、市场监管局、羌白镇政府等部门结合各自工作职能分别就实现“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目标作了表态发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