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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荔县荣获“陕西省食品安全示范县”称号
作者:[db:作者] 来源:[db:出处] 日期:2017-05-11 浏览

 

  日前,省政府命名西安市雁塔区、蓝田县,宝鸡市渭滨区、陈仓区,咸阳市渭城区,渭南市大荔县,延安市洛川县,安康市石泉县,商洛市丹凤县为“陕西省食品安全示范县(区)”。  
  2016年,按照省委、省政府安排部署,各地以创建食品安全示范县(区)为抓手,不断健全监管体系,创新监管模式,强化源头严防、过程严管、风险严控等措施,积极推动社会共治,有效保障了广大群众饮食安全。省政府要求各地以示范县(区)为榜样,认真学习先进经验,以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不断提升食品安全保障能力,确保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