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1日,大荔县防汛暨全面推进河长制工作会议在同州宾馆召开。会议对今年的防汛工作和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进行了部署,县上四大班子在家的全体领导,各镇、部门和沿河的村级干部400余人参加会议。会上,县水务局局长李高峰宣读了《大荔县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意见》,副县长张红林对今年的防汛和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做了安排部署,赵渡镇、韦林镇、黄河河务局分别作了表态发言,会议还签订了防汛目标责任书。县委副书记、县长翟玉宝到会做了重要讲话,对防汛备汛和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并希望各镇各部门按照会议要求,立即行动起来,加快全面推行河长制各项工作进度,确保县镇村三级河长制组织体系落实到位,确保各项工作万无一失。
据悉,大荔县全面推行河长制,总河长由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担任,并分别兼任渭河、黄河大荔段河长,副总河长由县委、县政府分管领导担任,总警长由县公安局主要领导担任。总河长或副总河长定期召开河长联席会议,协调解决贯彻落实河长制工作中的相关问题,对河长制实施情况和河长履职情况进行督导。县内主要河湖库渠设立县级河长,分别由县委、县政府相关领导担任,负责指导、协调县内主要河湖库渠的保护管理工作,督导下级河长和县级有关责任单位履行职责。在县水务局设立县级河长制办公室,主任由县水务局局长担任,副主任由黄河大荔河务局、渭洛河大荔河务局、县环保局、县水务局分管同志担任。各县级河长配备河道警长,河道警长设置由县河长制办公室与县公安局商定。各镇建立镇(街道)、村二级河长制工作体系和责任体系。按照"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的工作方针,围绕建设"关中水乡•东府水城"目标,坚持柔性治水、系统治水,在全县河湖库渠全面推行以党政主要领导负责制为核心的县、镇、村三级河长制,基本建成责任明确、协调有序、监管严格、保护有力的河湖保护机制,统筹推进水资源保护、水污染防治、水环境改善、水生态修复,实现河湖经济社会功能与自然生态系统相协调、人水和谐共处,到2018年上半年全面建成县、镇、村三级河长体系,达到2020年末,全县水资源得到有效保护,水污染得到全面遏制,水环境得到明显改善,水生态得到显著修复,基本达到岸线整洁(岸线完整无塌损、河岸无垃圾、无违章建筑)、水面清洁(无垃圾、无漂浮物、无污水直排、无恶臭)、水质达标(除渭河和洛河外主要河湖达到Ⅲ类水质)、水岸绿化(主要河湖两岸绿化率达到95%)、河流畅通(河中无障碍、无淤塞、无非法采砂),实现"水清、河畅、岸绿、生态"的目标。
会议指出,目前大荔即将进入汛期,各单位、各部门要坚持以防为主,防、抗、救相结合,牢固树立防大汛、抢大险、救大灾的思想,全面做好今年的防汛工作,要抓好隐患排查,抓好防汛监测,密切关注天气变化,坚持群策群防,提高县镇各级抢险队伍抢险的实战能力,要抓好责任落实,加强防汛工作检查力度,结合当地实际,全面抓好督查检查,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