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荔县纪委通报8起扶贫领域腐败问题典型案件
今年以来,大荔县持续加大纪律审查力度,严肃查处了一批损害群众利益、影响脱贫攻坚、破坏党群关系的违纪问题。为充分发挥警示教育作用,现将近期查处的8起典型违纪案件予以通报。
1、羌白镇罗何村村委会主任刘海计,滥用职权、向危房改造贫困户索要钱财,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全额退还违纪资金。
2、官池镇九龙村党支部委员王明生,优亲厚友,违规办理低保,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收缴违纪资金。
3、埝桥镇同堤村村委委员兼治保主任王金太,在脱贫攻坚工作中乱作为,虚报贫困户,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4、下寨村村委会主任马新房,工作监督不力,致使村干部违规领取低保金,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收缴违纪资金。
5、安仁镇保安村村委委员李春安,违规向低保户收取费用,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全额退还违纪资金。
6、双泉镇双二村党支部委员曲东泉,弄虚作假,套取危房补助款,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收缴违纪资金。
7、韦林镇迪村党支部副书记田洋武,克扣群众高龄补贴,据为己有,受到党内警告处分,退还所扣资金。
8、段家镇段家村党支部委员姚仲明,违规享受低保,领取低保金,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收缴违纪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