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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荔县“国卫”复审确认授牌
作者:王伟红 石佳 来源:创建办 日期:2017-09-04 浏览

国家卫生县城是一个城市综合功能和文明程度的重要标志。几年前,大荔县先后启动创建省级卫生县城、国家卫生县城,经过不懈努力,2013年12月被命名为国家卫生县城。国家卫生县城每满3年复审一次,由所在省、自治区爱卫会办公室于当年组织复查,并将复查意见报全国爱卫会办公室。全国爱卫会办公室组织抽查,方式以暗访为主。

我县2016年迎来国家卫生县城首轮复审,复审以来,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全县上下继续发扬“创新、敢为、聚力、争先”的创卫精神,精心聚力,狠抓落实,进一步巩固提升了城市环境卫生和综合管理水平。在全县各级各部门的大力支持配合下,通过全县干群的积极参与、不懈努力,时到今夏,“国卫”复审顺利通过,全国爱卫会也已重新确认命名并以正式授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