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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荔县启用《陕西省再生育审批表》 明确办证程序
作者:[db:作者] 来源:[db:出处] 日期:2015-01-28 浏览

  为了进一步方便群众办证,规范再生育审批,按照陕西省卫计委要求,我县从2015年元月开始,使用全省统一制作的《陕西省再生育审批表》,并依照有关规定,进一步明确办证程序。

  新表的审批内容包括男女双方的基本信息、家庭现有子女状况、申请理由及男女双方所在单位或村(社区)意见、镇或县城区办审核意见、县级卫生计生部门审核批意见,同时,表格增添了安排生育年度、再生育证编号、发证日期等信息,使《生育证》办理更加规范和便民。

  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局依据我县实际,再次明确了办证所需材料、办理流程、办理时效等内容,严格要求,确保我县再生育审批工作更加规范、高效、便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