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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人大调研检查我县《陕西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条例》贯彻执行情况
作者:[db:作者] 来源:[db:出处] 日期:2014-10-23 浏览
  10月21日,受陕西省人大委托,安康市人大副主任马涛一行来我县调研视察《陕西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条例》贯彻执行情况,渭南市人大副主任张海贵、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翟玉宝、县人大副主任李振法陪同调研。
  自《条例》颁布实施以来,我县上下认真执行《条例》各项规定,以创建“平安大荔”为载体,以落实领导责任制为抓手,夯实基层基础,化解各类矛盾纠纷,加强治安防控,全面推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取得了明显成效,刑事发案较少、治安秩序良好、社会持续稳定、群众满意率上升。2013年在全省的“两率一度”测评中,我县公众安全感为92.07%,增幅居全省第三位,平安创建知晓率为87.40%,排名全省25位,政法各部门的满意度均走在了全市先进行列,发挥了社会治安治理工作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的职能作用。
  座谈会上,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翟玉宝代表县委县政府,就我县关于《陕西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条例》贯彻落实情况向检查组进行汇报。
  安康市人大副主任马涛就我县贯彻执行《条例》取得的工作成效给予了充分肯定,他希望我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各职能部门继续发挥联动作用,加强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巩固社会治安整治效果,进一步提高公众安全感,提升人民群众满意度,全力维护社会稳定,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的法制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