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升文明城市创建水平和现代化城市品味,营造整洁、安全、畅通的城区环境,12月6日,由大荔县创建办、交管大队、出租办等多部门组成的联合执法队,放弃休息时间,对主城区三轮车违法违规上路营运行为进行集中整治,努力为老百姓创造安全畅通的交通环境。
此次三轮车集中整治联合行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等法律法规,对城区范围内载客三轮车予以取缔。目前,在大荔城区行驶的三轮摩托车性质上多为轻便型载货三轮摩托车,其设计使用范围仅限于方便农村搭载货物或农作物,禁止载人载客营运。一段时间以来,城区三轮车的无序发展和违章现象给交通安全和社会和谐带来了诸多隐患,交通事故数量和伤亡指标大幅上升,号称“马路杀手”,已经成为危害人民、危害社会的一大隐患。且载客三轮价值低廉,安全性能差,驾驶者不乏无驾驶资格的老年人、病残人员,车辆没有经过任何审批和备案,也未进行任何保险,车主根本没有承担事故责任的能力,一旦发生车毁、伤人亡人交通事故,赔偿无保障,容易造成矛盾纠纷;一些驾驶人员在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难以追查,给广大市民生命财产安全带来较大损失。取缔载客三轮车,成为全县人民群众和谐生活的热切期望。
日前,县政府成立三轮车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常态化组织领导三轮车整治工作。这次集中整治联合行动,县创建办、交管大队、出租办等职能部门统一指挥、各负其责、密切配合、联合作战,设立了3个宣传教育点、两个固定查扣点和两支流动巡扣队,出动交警10人、巡警20人、治安警10人、出租办执法人员10人,共查扣违法三轮车31辆,采取宣传教育和检查处理相结合,做到了严格公正、文明规范执法。经过集中整治,城区电动三轮车非法营运、违反交通法规等行为明显减少,交通秩序有了明显好转,三轮车乱象得到有效遏制。
由于前期宣传教育到位,市民自觉维护城市环境秩序的意识增强,以及监察、公安、广电、城管等部门的通力配合,此次联合行动文明规范、过程平稳、收效良好,广大市民反响强烈,无不拍手叫好。自此,三轮车整治工作将进入常态化综合治理的新阶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