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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荔县“七项制度”筑牢重点项目管理能力
作者:[db:作者] 来源:[db:出处] 日期:2017-04-06 浏览

 项目建设是加快地区发展的强力引擎,而增强项目管理能力则是项目建设的重要保障。为了提升项目管理能力,我县在“总指挥负责制”的基础上,强化“七项制度”,进一步筑牢了项目管理能力。
    ①周检查、月通报、季观摩制度。坚持媒体跟踪督办,强化项目考核通报等办法。采取周检查、月通报、季观摩等措施加大项目督促检查,围绕重点项目,制定关键节点、关键环节倒排工作计划,采取定期与不定期、随机抽查与全面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对项目进行现场检查,每月对项目进展情况进行排名,并通过媒体进行通报;②半年和年终大型观摩制度。每半年和年终组织全体县级领导及部门主要领导对重点项目进行观摩,在观摩中区分优劣,在对照中进行评比,全面推进项目建设;③“向人民报告”公开承诺制度。每季度由项目各责任部门在电视台“向人民报告”,做出具体承诺,及时公开项目进展情况,让群众评议、让群众监督、争取群众支持,确保项目顺利推进;④督办制度。对推进不力、进展缓慢的重点项目,向项目总指挥及责任单位下达督办通知书,督促项目进度;⑤微信平台晾晒制度。建立微信公示平台,及时将项目建设中好的做法及图片通过平台进行展示宣传,将进度较慢的项目拖后腿的项目也展示出来揭短亮丑;⑥“绿色通道”制度。挂牌成立大荔县行政服务中心暨县便民服务中心,实行“一站式”办公和“一条龙”服务机制,为项目建设提供优质高效服务。进驻经发、住建、国土、环保等9个审批单位,14个窗口,2个综合窗口,24名工作人员,可办理行政审批事项85项,把原来“群众到处找”“企业到处跑”的被动式服务转变为“一个窗口、一条龙”的全方位服务,缩短了办事时间,提高了办事效率,方便了办事群众和企业。⑦投资环境整治制度。出台“十条禁令”,严禁利用职务之便干预和插手工程项目建设,谋取不正当利益,对项目严格遵守“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办不成说明制”三项服务制度,在项目建设中让企业评议、让企业监督、争取企业支持,确保项目顺利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