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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荔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县迎来首次年度复审
作者: 来源:大荔食药监管 日期:2017-07-23 浏览

今年四月,陕西省人民政府正式命名大荔县为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县,这是继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农产品地理标志示范县、全省食品安全工作先进县等殊荣之后,大荔获得的又一块“金字招牌”。示范县的成功命名,对提升大荔食品行业整体水平、规范监管执法行为、强化各方协同配合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示范县已成为擦亮大荔美食招牌的利器,成为保障群众饮食安全的屏障。

为确保示范县各项工作符合省级要求,达到省级标准,真正起到示范带头作用,7月19日,省食安办指派渭南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对大荔县示范县工作进行了首次年度复审。市食安办副主任刘新昌带队一行三人,在大荔县委常委、县政府副县长段洪涛,县食安办主任、县食药局局长穆卫国的陪同下,对大荔县示范县工作进行了细致检查。

市食安办复审组认为:大荔县在示范县创建过程中,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各镇各部门高度统一,食品安全从业人员、管理人员以及执法人员等多支队伍高度负责,社会公众高度参与,形成了人人抓创建的良好氛围。成功命名的几个月时间里,大荔没有止步不前,而是陆续在多个方面探索创新,总结经验,提炼亮点,取得了显著的工作成效,值得充分肯定。同时,复审组指出:示范县不应一蹴而就,而是一项需要常抓不懈的民生工程、民心工程,希望大荔县能够继续发扬创建先进经验,做大做强做优大荔食品行业,真正把大荔县打造成为“食美”县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