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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荔为低保对象发放取暖费500余万元
作者:[db:作者] 来源:[db:出处] 日期:2014-12-24 浏览

  为保障城乡低保对象的基本生活,减轻困难家庭的实际负担,使他们切实感受到党的惠民政策,确保每个困难家庭温暖过冬,大荔县民政局按照城乡低保对象每户每月5元电价补贴标准、城镇低保对象每户600元取暖费标准、农村低保对象每户200元取暖费标准,及时为18082户城乡低保对象足额发放冬季取暖费、电价补贴共计507.9万元,将党和政府的温暖送到他们的心坎上。